太仓市稳步加强妇女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全方位保障妇女儿童生活
发布时间:2016-02-03 14:51
字体:【大
中
小】
为保障困难妇女、老年妇女以及重病重残儿童、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权益,我市不断探索完善妇女儿童社会救助保障政策,从多方面入手保障妇女儿童的生活权。 一是物质保障。目前针对妇女儿童情况实行分类保障,有低保、边缘重病、重残、一户多残依老养残、孤儿等一系列救助政策。目前我市享受低保的妇女共有685人,其中60岁以上的330人;低保、边缘重病及一户多残依老养残中儿童794人;重残救助儿童70人;救助孤儿19人。同时我市每年调整低保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,目前我市低保标准为750元,孤儿供养标准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340元,集中孤儿每人每月1920元,并于每月月初发放到位。此外,我市对80岁以上老年妇女发放尊老金,标准为80-89周岁每月50元、90-99周岁每月150元、百岁老人每月500元,目前我市80岁以上高龄妇女约有1.45万人,今年共向其发放尊老金1300万元。 二是专项救助。在确保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,开展医疗救助、物价补贴、慈善助学等各类专项救助,全方位保障妇女儿童生活。 三是服务关爱。每年的春节我市均会组织走访慰问困境妇女儿童,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,“六一”及开学前夕会走访慰问孤残儿童,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,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问题。为优化老年妇女的养老服务,我市大力推进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,建立了覆盖全市城乡社区的70多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80多家助餐点,为近万名老年妇女提供日托照料服务。同时依托专业社会机构为全老年妇女提供居家养老七助上门服务。